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去年底在中時看到的一篇文章,非常有趣,找到電子檔就放了上來,其實這樣的故事就像《新藝術故事》汪若蘭總編講的一樣,「這些有的沒的故事,讓藝術變得有生命與溫度了起來,而且更有趣,因為裡面多了真實人性的成份」。有趣的豈止是藝術而已,八卦密辛本來就是人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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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里山殺人事件 文/陳月霞
翻開歷史,阿里山區有人居住不過百多年。百多年當中,無論勘查、築路、伐木或集材,事故連連,多起人員傷亡,但是求生求溫飽是每一名阿里山居民最重要、最原始的課題,所以文明世界的燒殺擄掠從未聽聞。然而,多年前在追溯阿里山林業時,父親不經意提起日治時期一起凶殺案。由於父親是在敘述森林砍伐的嚴肅話題中,以輕鬆又帶有幾分戲謔的語調將事件帶過,我也就沒當一回事。二○○四年,無意間發現日治時期的賬冊,兇手東吾市的姓名赫然在內。
這本由臺灣總督府營林局書記石田常平以毛筆手寫的賬冊,記載大正四年九月份(一九一五年)阿里山林場作業費,及經費支出憑證書。其中集材費部分,出現東吾市,職名為臨時傭,日給七毛五,費用事由為集材雜役。
◎ 息木集材法
父親說,集材作業當中最進步的「息木集材法」,就是東吾市發明的。
阿里山林場伐木後,如何將巨大笨重的原木搬運出來,一直是林場作業最棘手的問題。為了搬運森林裡動輒數千公斤甚至於數十噸的巨木,除了將原木就地剖開以利人工扛舉之外,修築木馬道將原木推拉出去,雖極為艱辛冒險,卻也是一種方式;要不也有數人一組,硬是用特殊工具或拉或勾或推地將巨木強制驅離林地。然而這種種方法,一來搬運有限,二來效率不彰,尤其必須全然仰仗體魄健壯的男工的蠻力,難怪這群勞工又叫苦力。後來有人研發機械式的搬運,以蒸汽集材機,牽動鋼索,懸空拖吊原木。這一發明果然讓原木搬運有了突破性的進展,但並不是所有的地形都適宜。為了解決地勢上的困境,又研發了「接駁式(中繼)集材法」。接駁式集材法雖然克服了地形問題,卻危機重重,數度發生意外,造成人員重大傷亡。直到大正六年(一九一七年),息木集材法的出現,無論在作業安全或集材效率上,都有了長足的進步。
息木集材法,顧名思義,集材途中原木有暫停休息的機會,因此名之為「息木」。也就是說,蒸汽集材機,懸空拖吊原木,但是選擇適宜地形,暫時將伐木跡地的原木集中停放,之後再以同樣方式一齊將集結的原木一一吊出。後來更陸續衍生出二段息木與三段息木。
「伊殺過人,給人關過。」父親提東吾市的功,卻也不忘強調他的惡。
「返來大家驚得要死。」母親說,
「聽台灣人傳,東吾市要找台灣人報復,因當時日本人找無頭(兇手),聽講是台灣人去給伊報的。」母親簡單扼要點出案情,
「和頭家三人吃酒,另外兩人殺人搶錢。」
究竟怎麼回事?東吾市殺人放火好似公開的秘密,而殺人犯在阿里山區來去自如,又任要職,就讓人更費解。
◎ 凶案
東吾市像我祖父的歲數,人矮瘦古靈精。父親看到他時,是太平洋戰爭末期。如果東吾市還活著,少說也有百十來歲。大正四年東吾市只是日給七毛五的臨時傭,當時應該還是二十來歲的少年家,而息木集材法的運用是在大正六年(一九一七年)。 東吾市憑藉聰敏研發息木集材法,雖年紀輕輕,但在惜才的日本政府轄下,很快就晉升。
昭和五年(一九三一年)東吾市已擔任集材監督,轄區在眠月下線一帶的七號集材機。那年父親和祖父母住在眠月下線六號集材機的地方。
「眠月下線一個俱樂部,在千人洞起來集材機那裡,因過(昔日)眠月下線的機關庫在那裡。」父親描述事件發生的地點。七十幾年前的鐵路、機關庫(車庫)尤其是俱樂部,早已蕩然無存,推測案發地點,大約是今塔山西北面山谷。
「大剖的組頭來阿里山領錢返去。有一個日本人是頂面七號集材機的監督,和一個日本人,去伊家吃酒,吃吃就將伊摃死,將伊關在被櫥仔,放火。」父親描述得好像當年才五歲的他目睹整起凶案。
換句話說,日籍死者是俱樂部的管理員,也是大剖的組頭。「大剖」就是專司以特殊寬板巨鋸剖開原木的工人。任一苦力皆有其從屬的組頭,組頭如同老闆。這天大剖組頭到阿里山領取工人薪資,大筆現金正準備隔天發放給工人,不料當天身為七號集材機監督的東吾市,和另外一名日本人,到俱樂部來和組頭飲酒。無論是預謀或臨時起意,大剖組頭被活活打死,屍體被拖到儲藏棉被的櫥櫃裡。兇嫌還放火企圖湮滅證據。
「(兇手)爬到四十七林班,眠月下線第六號蹦坑(山洞)走上山仔起來,才跑到石猴那裡,叫『那裡火燒』,聯絡講,『火燒!緊囉!要打火!』。」 無論林班地號、集材機編號或山洞號碼,對不斷適應聚落、鐵道或森林變動的林場人員,彷若地址。雖然我不是那個年代的人,所幸已經能夠解讀父親的林場用語。
◎ 烏龍火警
父親補充說,「放火之後,從四十七林班上來,再到流龍頭,到眠月頂面,到石猴大聲喊火燒,而且還罵台灣人。因過台灣人嚇落去,都乖乖,褲穿著就叫走了(去打火),二等國民足可憐!」可想而知,兇嫌之惡形惡狀,殺人放火,還咒罵無辜的台灣人,並指令熟睡中的台灣人去救火。而台灣人只要被日本人稍一恫嚇,就乖乖就範。 「給兇做清國奴、bakayaro(混蛋),罵台灣囝仔『放屎囝仔』,用台語罵。」父親為可憐的二等國民叫屈。儘管兇嫌也和泡沫連續劇的壞人如出一轍,放火喊救火,並積極參與救火。但是人算不如天算,這場烏龍火警,很快被發現是一樁謀財害命的凶案。
「阿本仔(日本人)抓台灣人,直打直搥。」 毫無疑問,首當其衝的倒楣鬼,又是勞工階層的無辜台灣人。
「妳阿公也給叫去問。」我才擔憂,祖父如何承受此無妄之災?
父親說,「妳阿公住在這邊向。眠月下線東線與西線,西線這裡火燒,(東線)這邊才用碰碰車去拖(救火)。較無嫌疑的用問的而已。」
只是為什麼最後兇手會被供出來?
「兩個人,一個精神較弱就講出來。」 所以說先對台灣人用刑,最後連日本人也難逃逼供。
「去關,一個遂關死,東吾市到昭和十八年(一九四三年)才返來。」
至於東吾市為什麼被放出來?主要是太平洋戰爭正直末期,日本戰事吃緊,極需用人,遂多將囚犯假釋出來。東吾市因為具有集材專長,所以又被當局徵召回阿里山區。
◎ 歷史的誤記
「湖底一些水杉仔都舉不起來,叫伊再返來吃頭路,做監督,看湖底那些杉仔要安怎拿。」父親說,「我昭和十八年已經在公家,所以有看到伊,伊有來阿里山,來來去去,那當時正在撤(砍)杉仔,昭和十九年(一九四四年)杉仔一直撤,無論哪裡都講是軍用品,亂挖。」戰爭末期,日本政府非但為提供軍用材,將之前規劃存留的原始林砍伐,甚至於連保安林也不保。可以說戰爭一告急,所有周全的保林計畫皆毀於一旦。
昭和二十年(一九四五年)八月,日本宣布投降。
民國卅四年(一九四五年)十一月三日,「中國行政長官公署核頒徵用日籍員工暫行辦法,飭所屬各機關如徵用日籍人員,應即詳實開列名單報請派用。」然而,東吾市不在名單之列,必須和其他日籍人士,在限期內被遣回日本。但是狡猾的東吾市,擇取了台灣人的大姓,「陳」來做掩護,自認可以以台灣人的身份賴在台灣。
「伊和台灣人做夥混熟了,將伊的姓邊仔加一個耳仔,講伊姓陳,是陳吾市,是台灣人,但無過(通過)。」
東吾市,縱使才能出眾,對林業有重大貢獻,但歷史並不站在他那邊。一場日籍人士討論林業的紀錄中,將阿里山發明的息木集材法,歸為「捐場主任的主意」。
不知道是項紀錄是否如同發現阿里山檜木森林的認證一樣?第一位發現檜木森林的日本人實際上是石田常平,歷史卻記載成小池三九郎,只因為石田常平的職務不若具備林學背景的小池。顯然,聰明過人,機敏狡詐的東吾市,終其一生並沒為自己謀得好處,給人印象,反倒是戲劇性十足的小丑。
【原載於2005/12/01中國時報人間副刊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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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里山殺人事件 文/陳月霞
翻開歷史,阿里山區有人居住不過百多年。百多年當中,無論勘查、築路、伐木或集材,事故連連,多起人員傷亡,但是求生求溫飽是每一名阿里山居民最重要、最原始的課題,所以文明世界的燒殺擄掠從未聽聞。然而,多年前在追溯阿里山林業時,父親不經意提起日治時期一起凶殺案。由於父親是在敘述森林砍伐的嚴肅話題中,以輕鬆又帶有幾分戲謔的語調將事件帶過,我也就沒當一回事。二○○四年,無意間發現日治時期的賬冊,兇手東吾市的姓名赫然在內。
這本由臺灣總督府營林局書記石田常平以毛筆手寫的賬冊,記載大正四年九月份(一九一五年)阿里山林場作業費,及經費支出憑證書。其中集材費部分,出現東吾市,職名為臨時傭,日給七毛五,費用事由為集材雜役。
◎ 息木集材法
父親說,集材作業當中最進步的「息木集材法」,就是東吾市發明的。
阿里山林場伐木後,如何將巨大笨重的原木搬運出來,一直是林場作業最棘手的問題。為了搬運森林裡動輒數千公斤甚至於數十噸的巨木,除了將原木就地剖開以利人工扛舉之外,修築木馬道將原木推拉出去,雖極為艱辛冒險,卻也是一種方式;要不也有數人一組,硬是用特殊工具或拉或勾或推地將巨木強制驅離林地。然而這種種方法,一來搬運有限,二來效率不彰,尤其必須全然仰仗體魄健壯的男工的蠻力,難怪這群勞工又叫苦力。後來有人研發機械式的搬運,以蒸汽集材機,牽動鋼索,懸空拖吊原木。這一發明果然讓原木搬運有了突破性的進展,但並不是所有的地形都適宜。為了解決地勢上的困境,又研發了「接駁式(中繼)集材法」。接駁式集材法雖然克服了地形問題,卻危機重重,數度發生意外,造成人員重大傷亡。直到大正六年(一九一七年),息木集材法的出現,無論在作業安全或集材效率上,都有了長足的進步。
息木集材法,顧名思義,集材途中原木有暫停休息的機會,因此名之為「息木」。也就是說,蒸汽集材機,懸空拖吊原木,但是選擇適宜地形,暫時將伐木跡地的原木集中停放,之後再以同樣方式一齊將集結的原木一一吊出。後來更陸續衍生出二段息木與三段息木。
「伊殺過人,給人關過。」父親提東吾市的功,卻也不忘強調他的惡。
「返來大家驚得要死。」母親說,
「聽台灣人傳,東吾市要找台灣人報復,因當時日本人找無頭(兇手),聽講是台灣人去給伊報的。」母親簡單扼要點出案情,
「和頭家三人吃酒,另外兩人殺人搶錢。」
究竟怎麼回事?東吾市殺人放火好似公開的秘密,而殺人犯在阿里山區來去自如,又任要職,就讓人更費解。
◎ 凶案
東吾市像我祖父的歲數,人矮瘦古靈精。父親看到他時,是太平洋戰爭末期。如果東吾市還活著,少說也有百十來歲。大正四年東吾市只是日給七毛五的臨時傭,當時應該還是二十來歲的少年家,而息木集材法的運用是在大正六年(一九一七年)。 東吾市憑藉聰敏研發息木集材法,雖年紀輕輕,但在惜才的日本政府轄下,很快就晉升。
昭和五年(一九三一年)東吾市已擔任集材監督,轄區在眠月下線一帶的七號集材機。那年父親和祖父母住在眠月下線六號集材機的地方。
「眠月下線一個俱樂部,在千人洞起來集材機那裡,因過(昔日)眠月下線的機關庫在那裡。」父親描述事件發生的地點。七十幾年前的鐵路、機關庫(車庫)尤其是俱樂部,早已蕩然無存,推測案發地點,大約是今塔山西北面山谷。
「大剖的組頭來阿里山領錢返去。有一個日本人是頂面七號集材機的監督,和一個日本人,去伊家吃酒,吃吃就將伊摃死,將伊關在被櫥仔,放火。」父親描述得好像當年才五歲的他目睹整起凶案。
換句話說,日籍死者是俱樂部的管理員,也是大剖的組頭。「大剖」就是專司以特殊寬板巨鋸剖開原木的工人。任一苦力皆有其從屬的組頭,組頭如同老闆。這天大剖組頭到阿里山領取工人薪資,大筆現金正準備隔天發放給工人,不料當天身為七號集材機監督的東吾市,和另外一名日本人,到俱樂部來和組頭飲酒。無論是預謀或臨時起意,大剖組頭被活活打死,屍體被拖到儲藏棉被的櫥櫃裡。兇嫌還放火企圖湮滅證據。
「(兇手)爬到四十七林班,眠月下線第六號蹦坑(山洞)走上山仔起來,才跑到石猴那裡,叫『那裡火燒』,聯絡講,『火燒!緊囉!要打火!』。」 無論林班地號、集材機編號或山洞號碼,對不斷適應聚落、鐵道或森林變動的林場人員,彷若地址。雖然我不是那個年代的人,所幸已經能夠解讀父親的林場用語。
◎ 烏龍火警
父親補充說,「放火之後,從四十七林班上來,再到流龍頭,到眠月頂面,到石猴大聲喊火燒,而且還罵台灣人。因過台灣人嚇落去,都乖乖,褲穿著就叫走了(去打火),二等國民足可憐!」可想而知,兇嫌之惡形惡狀,殺人放火,還咒罵無辜的台灣人,並指令熟睡中的台灣人去救火。而台灣人只要被日本人稍一恫嚇,就乖乖就範。 「給兇做清國奴、bakayaro(混蛋),罵台灣囝仔『放屎囝仔』,用台語罵。」父親為可憐的二等國民叫屈。儘管兇嫌也和泡沫連續劇的壞人如出一轍,放火喊救火,並積極參與救火。但是人算不如天算,這場烏龍火警,很快被發現是一樁謀財害命的凶案。
「阿本仔(日本人)抓台灣人,直打直搥。」 毫無疑問,首當其衝的倒楣鬼,又是勞工階層的無辜台灣人。
「妳阿公也給叫去問。」我才擔憂,祖父如何承受此無妄之災?
父親說,「妳阿公住在這邊向。眠月下線東線與西線,西線這裡火燒,(東線)這邊才用碰碰車去拖(救火)。較無嫌疑的用問的而已。」
只是為什麼最後兇手會被供出來?
「兩個人,一個精神較弱就講出來。」 所以說先對台灣人用刑,最後連日本人也難逃逼供。
「去關,一個遂關死,東吾市到昭和十八年(一九四三年)才返來。」
至於東吾市為什麼被放出來?主要是太平洋戰爭正直末期,日本戰事吃緊,極需用人,遂多將囚犯假釋出來。東吾市因為具有集材專長,所以又被當局徵召回阿里山區。
◎ 歷史的誤記
「湖底一些水杉仔都舉不起來,叫伊再返來吃頭路,做監督,看湖底那些杉仔要安怎拿。」父親說,「我昭和十八年已經在公家,所以有看到伊,伊有來阿里山,來來去去,那當時正在撤(砍)杉仔,昭和十九年(一九四四年)杉仔一直撤,無論哪裡都講是軍用品,亂挖。」戰爭末期,日本政府非但為提供軍用材,將之前規劃存留的原始林砍伐,甚至於連保安林也不保。可以說戰爭一告急,所有周全的保林計畫皆毀於一旦。
昭和二十年(一九四五年)八月,日本宣布投降。
民國卅四年(一九四五年)十一月三日,「中國行政長官公署核頒徵用日籍員工暫行辦法,飭所屬各機關如徵用日籍人員,應即詳實開列名單報請派用。」然而,東吾市不在名單之列,必須和其他日籍人士,在限期內被遣回日本。但是狡猾的東吾市,擇取了台灣人的大姓,「陳」來做掩護,自認可以以台灣人的身份賴在台灣。
「伊和台灣人做夥混熟了,將伊的姓邊仔加一個耳仔,講伊姓陳,是陳吾市,是台灣人,但無過(通過)。」
東吾市,縱使才能出眾,對林業有重大貢獻,但歷史並不站在他那邊。一場日籍人士討論林業的紀錄中,將阿里山發明的息木集材法,歸為「捐場主任的主意」。
不知道是項紀錄是否如同發現阿里山檜木森林的認證一樣?第一位發現檜木森林的日本人實際上是石田常平,歷史卻記載成小池三九郎,只因為石田常平的職務不若具備林學背景的小池。顯然,聰明過人,機敏狡詐的東吾市,終其一生並沒為自己謀得好處,給人印象,反倒是戲劇性十足的小丑。
【原載於2005/12/01中國時報人間副刊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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